電動車防盜運營—備案登記信息采集規(guī)范標準
發(fā)表時間:2019-12-26 閱讀次數(shù):
關于xx市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工作的安裝信息采集規(guī)范標準
一、 車輛照片:第一張拍攝電動車的全貌,拍攝時號牌應當已經(jīng)安裝固定完畢,不得未經(jīng)固定,手持號牌拍照。
號牌可視情況選擇安裝于電動車的前部和后部,照片質(zhì)量以看清車輛全貌和號牌號碼為標準。
二、 車輛信息:車輛登記備案的信息是否符合實際,如車輛號牌信息、顏色信息應當與照片中一致;車架號和電機號信息與第二張照片中的購買憑證上的內(nèi)容應當一致(原始憑證上沒有車架號與電機號信息,或者憑《電動車來歷承諾書》登記,填寫“模糊不清”或“無”的,此項不扣分);購買時間、車輛類型(新銷售車輛、已上路車輛)、車輛價格等應當準確并符合邏輯等等。購車憑證為發(fā)票、收據(jù)或合格證的,應當蓋章,沒有蓋章的視為沒憑證,需簽訂《電動車來歷承諾書》;購車憑證為《電動車來歷承諾書》的,承諾書內(nèi)容應當齊全,車輛所有人簽名應當指紋按??;來歷承諾書信息準確,即不能提供有效憑證的,憑來歷承諾書登記的來歷承諾書,一欄選“是”,否則,選“否”。
三、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與購車憑證照片:第二張照片拍攝車輛所有人身份證和購車憑證(或《電動車來歷承諾書》)。憑證為發(fā)票、蓋章收據(jù)或合格證的,與身份證并排擺放拍照;憑證為《電動車來歷承諾書》的,將身份證放在承諾書空白處一并拍照。照片信息質(zhì)量以可以看清身份證號碼和購車憑證或承諾書上的車架號、電機號等文字內(nèi)容為標準。
四、 車輛所有人身份信息:車輛所有人的姓名、身份證號詳細準確,并與照片中的信息一致;聯(lián)系電話準確;住址信息應當具體到街路巷和門牌號(身份證上的住址信息沒有街路巷和門牌號的除外);車輛所有人的住址信息在預登記中填寫不詳細的,現(xiàn)在工作人員應當要求其補充更正后錄入。
五、 防盜裝置安裝位置信息:第三張照片拍攝防盜裝置的安裝固定位置,照片應當能夠反映安裝在整車的位置,并能夠反映防盜裝置的具體安裝位置,膠水黏貼方式適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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